经济检查
各县局、分局:
按照《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工商经检字【2017】105号)精神和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防范知识普及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风险防范意识,我局决定于2017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局、分局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作为防控风险的基础性工作,认真加以落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明确宣传重点
各县局、分局系统内广告、许可、监管、经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联动,结合工商职能,明确宣传主题和重点,加大防范投资(理财、咨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针对非法集资和网络传销的交织形式,普及宣传防控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和抵御能力,增强公众理性投资意识。
三、丰富宣传形式
各县局、分局要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以推广“山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形式,以互联网新媒体为主要平台,不断充实和扩展宣传队伍。要发挥各自优势,搜集宣传内容,采取案例教育、政策解读、发放传单、刊播广告、现场解答、悬挂条幅、群发手机短信等手段,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及时总结反馈
一是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局将于5月23日,统一安排,在全市四区两县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局、分局要提前做好宣传资料的搜集准备和宣传场地确定工作。二是宣传活动中,要注意保存照片、光盘等有关音像资料,要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汇报。三是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务于5月3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和印证资料报市局经济检查科。
附: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工商经检字【2017】105号)
2017年5月5日
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031号 备案号:晋ICP备06003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