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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1344”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市场主体增量工程,壮大全市经济发展总量,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持续活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增量工程,促进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17年,完成新增企业2700户,确保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在上年基数上增长10 %以上,确保市场主体增速在全省排名居于前列。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成果。做好新旧营业执照换发工作,2017年底以前要全部完成“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加大对“多证合一”改革的调研,为省局今年开展“多证合一”试点工作提供有参考价值、可借鉴的理论依据。 (二)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效”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指导目录》,促进“先照后证”改革深入推进;切实履行好“双告知、一承诺”职责,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工商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互联互通;着力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创新登记方式、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山西省工商(市场监管)登记窗口工作行为规范准则》,在继续实施“四办、三通”服务基础上,做到“四清”、“四不”,即政策咨询一口清,登记告知一纸清,业务办理一事清,执照发放一手清;不让改革举措在工商延误,不让差错在工商发生,不让时间在工商浪费,不让办事者在工商受到冷遇,让办事群众切实感受到工商窗口服务的快捷高效。 (三)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持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逐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逐步开放企业名称库,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 (四)加大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省、市扶持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按照“成熟一户、扶持一户、应扶尽扶”原则,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要强化小微企业活跃度研究、动态监测和跟踪生存发展情况,打造微型企业抱团成长、聚集发展新示范,有效推动我市“企个比”更加合理。 (五)发挥工商职能,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指导拓展融资方式,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行政指导;搭建银企对接的平台,跟踪帮扶其融资,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环境。 (六)着力开展无照经营清理。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工商市场监管职责,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性为。 三、工作措施 3月上旬,制定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4月上旬,通报各县区一季度工作情况。 6月上旬,进行一次工作检查,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力争完成目标任务量过半。 7月上旬,通报各县区上半年工作情况。。 10月上旬,通报各县区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12月上旬,进行一次工作检查,进行全年工作总结。 12月下旬,通报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 期间,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小结,以便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局、分局都要成立市场主体增量工程领导组,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将市场主体增量目标分解到基层工商所,各级领导组和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督促职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各级登记部门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搞好服务,切实推进市场主体增量工程。 (三)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市局定期对各县局、分局市场主体增量工程进行督查和通报,并将市场主体增量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增量任务的,要进行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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