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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盂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各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宣传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围绕我局今年“1344”工作思路,按照省局2017年法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局《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阳泉市工商局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
2017年是国家和我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2017年全市工商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法治建设深化法治宣传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按照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强化法制监督、实施精准培训、提升普法效果、提供法治保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今年重点要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治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行“一把手”负责的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责任,使工作目标化、责任清单化,层层落实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任务,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要认真贯彻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形成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三是要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强化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核审行政处罚案件,强化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继续延用“4856”案件核审机制和开展“九个一、两摸拟”;二是认真开展重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核审的基础上,探索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重大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调解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特别是加强个案监督,重点针对个案中的投诉不处理,发现案源不立案,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意执法、不依法行政、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不规范等行为进行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抓好执法证申报、换发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精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法制业务培训指导,通过专题授课、业务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技能。一是实施法制业务培训精准化。要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法律大讲堂、专题培训、业务交流、案件研讨、模拟执法等形式,加强执法办案人员培训,实现执法人员“一专多能”向“多专多能”迈进;二是剖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例,内容包括案情介绍、执法瑕疵、处理结果、法制点评。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律业务水平,定期收集基层履职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对有法制业务需求的基层分局及时现场提供业务指导;四是在市局机关及四个分局中继续实施“一月一法一考试”制度,倡导全员学法活动;五是本着实用、及时、便捷的原则,确保“红盾与法半月谈”专刊的办刊质量,将其打造成为各级领导和业务科的工作借鉴平台和良师益友。 四、提升普法效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普法职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普法机制和普法氛围;二是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改革措施,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日”等大力宣传新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执法环境;三是开展“法律六进”,在过去“法律六进”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让新的工商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法律知识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促进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营造良法执法环境和法律氛围,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权责一致意识。
五、提供法治保障,促进依法行政。一是要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当好局领导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方面的参谋助手。要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准确的法制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局领导交办的疑难复杂事项,要主动担当,运用熟悉掌握法律法规资源优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整体推进依法行政、防范履职风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的保障工作,完善法制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三是加大对当前执法监督中基层反映比较普遍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管辖、自由裁量权适用等问题的调研、指导力度。
六、全面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做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意见》(工商法字[2010]239号)和《关于印发新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治建设评价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治建设评价评分标准>的通知》(工商法字[2016]161号)的总体要求,按照总局和省局制定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法治建设评价工作,制定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七、落实各项法制监督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机制,认真落实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推行工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同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表统计及相关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报表资料;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机关法律专业力量,做好重大执法活动的法律风险防范。
八、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一是配合“多证合一”、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继续深化“先照后证”、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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