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检查
----阳泉市工商局对大型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阳泉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范围的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大型零售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供应商或生产商为使自己的商品进入零售商的销售区域并陈列在货架上,而事先缴纳零售商或是零售企业以签订、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进场费、入场费、上架费、新品上市费、签约费、展台费、陈列费等;二是零售商在经营过程中,以各种名目向供应商收取堆头费、宣传费、管理费、海报费、店庆费、装修费、新店开张费、促销费、条码费、店庆支持费、节日促销费等;三是零售商强制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商进行返点、返利等情问题。
通过对华龙超市、新世龙超市等全市16个大型超市和11个供应商的全面调查和检查发现,一些供应商为争取更多交易机会,主动向超市缴纳费用,超市假借各种名义收取堆头费、条码费、店庆费、促销费、进店费、合同续签费等问题毅然存在,目前,阳泉市工商局分别对华龙超市、华龙乐购超市、平定万佳超市等10家大型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些巧立名目的进场费、堆头费、促销费等费用,一方面不断侵占了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其本质上进场费为零售商之间的互相勾结提供了便利条件,滥收进场费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而成为普遍现象甚至是商业习惯时,零售商便会放松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不再把精力放在经营创新上,而是注重了巧立名目的费用收取,这些费用成为侵占厂家利润和盘剥消费者腰包的一个吸金黑洞,增加了交易成本,助推了物价上涨,最终损害了消费的利益。对这种零售商供应商之间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工商部门将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整治力度,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编报:经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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